來源:好伙伴 發布時間:2025-03-13 14:40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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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進一步優化我市服務業發展環境,推動服務業高質量發展,構筑現代服務業發展新高地,發揮服務業促發展、惠民生、穩就業的重要作用。結合我市實際,制定如下政策意見。
附則:
1.本意見中所指企業原則上是指在本市正常生產經營的服務業企業(特殊情況由各職能部門在實施細則中予以明確)。
2.本意見及本市其他政策對企業同一項目類別涉及多項獎勵(補助)的,按“就高不重復”原則執行;同一事項晉檔升級,屬定額獎勵(補助)的給予兩檔之間的差額獎勵(補助),當年各項獎補以年度安排的財政預算資金為限。
3.本意見具體條款由市發改局、市影視辦、市經信局、市科技局、市交通運輸局、市市場監管局、市文廣旅體局、市郵政管理局等牽頭單位及時出臺相關實施細則,并做好解釋,明確申報流程和審查程序;同時對企業項目申請材料進行合法性和完整性審核。市財政局負責獎勵資料程序性、合規性審查。
4.本意見適用于2024—2026年度,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。《關于印發推進永康市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》(永委辦發〔2022〕33號)、《關于印發永康市整市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》(永政辦發〔2022〕55號)、《關于印發進一步促進影視文化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》(永政辦發〔2022〕32號)、《關于印發加快海鐵聯運發展暫行辦法的通知》(永政辦發〔2021〕35號)、《關于印發推進永康市現代物流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》(永政辦發〔2022〕61號)、《關于印發加快永康市國際物流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》(永政辦發〔2024〕5號)中,涉及財政獎補的條款同時廢止。